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07/11
要保有重購自用住宅退稅權利,切記不要輕易遷出戶籍。財政部指出,申請享受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等租稅優惠者,其所出售及重購的自用住宅均須辦完戶籍登記,否則即會因條件不符,喪失退稅資格。
財政部提醒民眾,99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雖已在100年5月底截止,但去(99)年如有符合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者,仍可檢附重購及出售自用住宅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及收付價款證明影本、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向申請扣抵年度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更正,享受換屋的節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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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稅務問答】2011/08/01
台南市永康區范小姐問:其個人購買非供自住房屋持有未超過兩年,即因無力負擔房貸而遭法院查封拍賣,是否應該申報繳納「奢侈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房屋所有權人因無力償還債務,致房屋被法院或銀行拍賣者,因係非自願性移轉該不動產,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8款規定,凡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非屬本條例規定銷售特種貨物,不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俗稱之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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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綜合報導】2008.10.17 行政院會昨通過調高個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個人標準扣除額由四萬六千元提高至六萬元,有配偶者由九萬二千元提高至十二萬元,至於薪資所得、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由七萬八千元、七萬七千元提高至十萬元,預估三百六十萬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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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唐玉麟/台北報導】2008.10.07 行政院賦改會昨天研商遺贈稅調降案,財稅學者與工商團體兩派人馬「對決」氣氛火爆,炮聲隆隆,昨日唯一達成共識,是將遺贈稅免稅額由現行七七九萬元提高至一千二百萬元;至於遺贈稅調降幅度,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表示,應會參酌香港、新加坡模式,吸引資金回流。 但是,針對大幅降稅說法,部分賦改會成員強烈不滿,提前離席的賦改會委員簡錫(土皆)指出,行政院對降稅有既定的政策,目的是要降到一○%,昨天開會只是來說服大家;簡錫(土皆)表示,賦改會要有民間聲音,因此他不會退出,但也揚言,國民黨要是走上過去金權政治,他要走上街頭。 布萊恩的眼界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8)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2008.09.26 把大筆錢放海外的有錢人要注意了!行政院核定,從99年1月1日起,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申報範圍,稅率20%,課稅門檻是100萬元;也就是超過100萬元的海外所得就要報稅。布萊恩的眼界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23)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08.09.26 行政院正式核定,個人海外所得全年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時,自99年1月1日起,須併入最低稅負計算課徵20%所得稅。財政部表示,凡是未曾向中華民國繳納稅款的海外所得,包括證券投資、土地交易、銀行存款利息等,全部都在課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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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王信人/台北報導】2008.08.28
財政部昨天發布上市上櫃公司買賣庫藏股的課稅解釋令,公司以低於買進成本的價格賣給員工,做為獎酬,其低於成本的折價部分,屬於公司的其他所得,要課稅。 本解釋令是員工分紅配股費用化的課稅解釋令系列之一,財政部分二階段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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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王信人/台北報導】2008.09.01
財政部行文給行政院,最低稅負的海外所得不在98年1月1日日出課稅,順延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授權的99年1月1日實施。如果行政院在本週通過,則9月初就可以對全國宣布,可讓海外有高所得者大大放下心上的一顆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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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李國煌/台北報導】2008.08.27 陳致中夫婦涉及擔任人頭洗錢,案情一路升高,金融世界人頭滿天飛,其中,銀行存款、國外匯款、外幣結匯,三大存匯項目中,部分大戶考慮稅負、法令限制因素,透過人頭辦理存匯、節稅大鬥法。
銀行財富管理部門主管指出,銀行存款大戶很多,有些富人一存5000萬、1億元,甚至更大的金額,利息所得金額很大。布萊恩的眼界觀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612)
【工商時報/李國煌/台北報導】2008.08.22
大戶贈與子女現金或是股票,計算贈與金額的方式不同,稅務專家指出,不妨觀察過去30天的股價變化後選擇低價日、計算贈與金額,完成申報、過戶,子女可逢高價賣出,擴大實際贈與金額。
台北富邦銀資深經理陳秋蘭說,贈與子女現金,在金額計算上,完成沒有彈性,必須以轉帳方式完成,提供存摺為證,實際贈與金額完全沒有變化、操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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