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李國煌/台北報導】2008.08.27

陳致中夫婦涉及擔任人頭洗錢,案情一路升高,金融世界人頭滿天飛,其中,銀行存款、國外匯款、外幣結匯,三大存匯項目中,部分大戶考慮稅負、法令限制因素,透過人頭辦理存匯、節稅大鬥法


銀行財富管理部門主管指出,銀行存款大戶很多,有些富人一存
5000萬、1億元,甚至更大的金額,利息所得金額很大。



目前,台幣一年期定存利率大約
2.7%,利率雖低,但是,大戶人家存款金額大,一年下來的利息收入,還是高達135萬、270萬,甚至300萬、500萬元,遠超出27萬的免稅額。

為了節省利息所得稅,有些大戶人家會分散人頭存款,一筆5000萬元的存款,以可信任的親屬做為存款人頭,拆成7個人、10個人的名義存入,分散利息所得。

外幣結匯部分,依照現行規定,個人每一年結匯匯出的上限金額是500萬美元。  


兆豐銀襄理李黑楓指出,有一些大戶人家,本身結匯金額已達年度上限,達到
500萬美元,為了持續結匯,採用人頭的名義,辦理買匯手續,匯款到國外,避開法令限制。

國外匯款部分,李黑楓說,每一個人、每一年匯出多少錢,中央銀行都有總歸戶的記錄,針對大額匯款戶,央行可能選案,邀請匯款人說明用途,針對大筆匯款資料,稅官也都有掌握、選案查核。


至於匯款金額多少,會被稅官選案查核,一位外銀私人銀行主管指出,自家銀行客戶當中,就有不少人一筆匯出
30萬、50萬美元,被稅官請去「喝咖啡」。

如果個人客戶一年累計匯出200萬、300萬美金,更是金融財稅主管單位關心的重點人物。


為了避免大額匯款被央行、稅官納入掌握,有些大戶人家透過人頭,以多個人的名義匯出,分散金額匯出,金額變小,比較不會被注意,即使央行歸戶整理,也不會在大戶名下,發現大筆資金匯出。


另外,除了稅負的因素,銀行主管指出,有些大戶透過人頭存款、結匯、辦理國外匯款,還有債權債務問題,以及遺產稅的考量,透過人頭隱藏財產,讓債權人追索無門。


由於大戶名下無產,自己一旦身故,也不會有遺產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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