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怡慈/台北報導】2008.09.18
金管會表示,國內金融機構投資雷曼兄弟母公司、子公司或特殊目的信託公司的股權、債權、證券化商品、授信、衍生性商品等等,亦即金融機構自有部位投資或交易部分,銀行占162億元,保險公司185億元,投信34億元、證券公司3千多萬,合計約4百億元。
至於一般投資人部分,金管會表示,4百億元結構型商品,幾乎都是雷曼擔任發行機構的連動債,最終由雷曼公司承擔風險,目前4百億元資金因為雷曼聲請破產保護,資金幾乎被凍結,金管會昨宣布5項措施協助投資人。
第一、銀行必須主動告知投資人最新動向與處理之道。
第二、已要求信託公會架構諮詢平台。
第三、中信銀、台新銀等幾家銀行已經共同委請律師,要集體主張權利,金管會已主動把這訊息提供給銀行,並且希望銀行公會整合,至於所需律師費用,須由金融機構負擔。
第四、針對雷曼聲請破產保護對投資人權益的影響,要求信託公會架構Q&A網站,會連結到銀行局。
第五、要求信託公會設置專線諮詢電話:02-23515299服務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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