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保險知識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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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一姍/台北報導】2008.02.06
 
全台最大的永達保險經紀公司,因多位業務主管以「銀行存款」招攬保險,爆發集體客訴。昨日遭到金管會重罰二百七十萬。與永達保經往來的宏泰、全球人壽則被糾正。這是金管會首次對保險經紀人開罰。
 
在針對永達的一○五件客訴中,有四十八件全額退費,二十三件達成和解,部分退費,三十二件續保。
 
去年十一月底,民眾綁著白布條到敦化北路的宏泰大樓門前抗議。抗議民眾表示,當初永達業務員聲稱,這是優惠存款,而且強調存款送免費保險,只要年繳三十萬元、存款二十年、年利率百分之三,屆時可領回本金加利息約七百多萬元,實繳六年後還可無息領款,錢是存在保險公司。甚至有永達前業務員爆料,是公司要求以「增額優惠帳戶」為話術,去招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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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12.24
 
國內少數保險公司淨值出現負數,資產已不足賠付其負債,必須依公司法宣告破產。保險局最近發布解釋令表示,保險業為特許行業,已有保險法加以監理,且保險業提存各項準備金,因此可以排除公司法的適用,不必宣告破產。
 
保險局之所以這樣解釋,主要是考慮到保險公司承擔了保單責任,一旦宣布破產,保戶的權益將難以顧全。這道解釋令也解除了少數保險公司破產的危機。
 
目前包括國華人壽、幸福人壽、興農人壽、國寶人壽、華山產險等五家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最低標準200%,其中有少數幾家淨值已經為負,已達一般公司的破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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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8.01.04
 
投資型保單課稅與否,最近成為熱門議題。專家認為,如有明顯避稅動機,仍有被課贈與稅或遺產稅的困擾;要保人和受益人非同一人,身故保險金超過3,000萬元的部分,也要計入最低稅負。民眾千萬要留意保險可能涉及的稅負問題,以避免利用保險規劃節稅不當,反而遭補更多的稅額。
 
一般消費者購買保單,大都不會有所得稅的問題。因為,依稅法規定,不管是年金保險、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都免納所得稅。
 
會被課稅的大都是投資型保單,屬於變形的人壽保險,過去被課稅的案例,以補課遺產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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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專題報導】 2007.12.25   
 
不少消費者把購買投資型保單當做短線炒作,但是投資型保單手續費支出共有三大塊,如果買投資型保單時間不夠久,除非這張保單短期內能大賺,否則短線進出,投資人的獲利可能還不夠付手續費。
 
買投資型保單,第一個費用是契約附加費用,壽險公司主要拿這筆金額去支付業務人員、銀行各通路佣金,還有因應印製保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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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吳靜君╱台北報導】2007.12.23
 
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等險種,通常都有主約及附約形式,並且也講求「保終身」,但是醫療險、重大疾病險是該投保主約?還是附在主險之下的附約?南山人壽副總經理童恩霖表示,以重大疾病險而言,附約保障內容與主約差不多,但保費便宜近一半,如果加計主約的保費,相同保額,保費也便宜近4成。
 
一般來說,主約與附約最大不同,在於主約是獨立存在,而且一旦重大疾病身故,保險公司就會理賠身故保險金,不過保戶也得冒風險,若不是因重大疾病身故,而是意外死亡,將拿不到身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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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7.12.21
 
投資型保單課稅方式大翻盤,以課徵保險公司保費所得稅的方式,替代對要保人的保險給付課徵遺產稅,結果卻未必會對投資人有利。特別是保險給付合併遺產總額在1,800萬元以下的投資人,所得稅、遺產稅雙重免稅待遇意外破局,投資稅負將會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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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怡慈/台北報導】 2007.12.10
 
投資型保單的死亡給付,到底要不要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課稅?金管會與財政部見解不同。專家指出,民眾別迷失在政府部會的口水裡,看看近年來,跟投資型保單有關的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就知道:行政法院傾向支持投資型保單要課遺產稅!
 
在保險業強大壓力下,金管會與業者立場一致,都認為,投資型保單屬於人身保險保單,保戶繳交的保費,拿去投資的部分,屬於保險給付,如果被保險人死亡,帳戶投資利得,屬於死亡給付。
 
判決勝口水免稅敗訴案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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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孫彬訓、薛翔之/台北報導】 2007.12.07
 
投資型保單究竟要不要課稅?金管會重申是財政部誤會了!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昨(六)日指出,應是「他們(財政部)對我們的投資型保單,有所誤解」,投資型保單的名稱非台灣創新,而是由國外引進,據此翻譯而成,若因此造成誤會,「可以考慮改名」。
 
張秀蓮還說,「金管會解釋什麼是保險給付、財政部則是解釋課稅。」目前投資型保單不論是投資所得、理賠,金管會都定義為保險給付,之間的誤解,會好好跟財部溝通。她重申民眾的保險給付,只要符合最低三千萬元以下都適用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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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陳欣文/台北報導】 2007.12.06
 
被定位為「免課遺產稅」的投資型保單,三年來在市場強力熱賣,詎料,十月中旬稅捐機關一紙公文指出,投資型保單當中的帳戶價值,必須納入遺產課稅,此舉引發保戶強烈反彈,認為「被保險公司騙了」。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過去三年,投資型保單大熱銷,前年保費收入約一千億,去年爆增到一千五百億,今年前三季已達三二二八億元。
 
為了招攬大額保戶,保險業務員在投資型保單宣傳單上直接標明,有「免課遺產稅」的優惠,有些業代雖未在傳單上標示免遺產稅,口頭上都極力強調,不少高所得家庭衝著「免遺產稅」的好處,購買金額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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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12.04
 
處於物價節節高升,惟獨薪資不漲的環境,多數民眾都想盡辦法省錢。如果想以較少保費買到同樣保障,投保投資型保單時不妨問問附約「是內扣,還是外加」,若從節省保費考量,內扣式有機會節省三、四成保費。
 
投資型保單給外界的第一印象就是「投資」,跟保障的關聯性較低,但自從10月1日起實施保障最低比率規定後,保障的功能提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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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11.29
 
投資型保單稅負問題多,十一新制原本是要解決保戶透過保單規避稅負的問題,但新制上路前就已經購買的舊保單,如果也發生「保額和保費相當」的情況,保險局官員指出,還是有可能會被列入稅務機關查核的對象。
 
目前保險給付屬免稅範圍,許多保險公司業務員在招攬投資型保單時,常會用有利租稅規畫等說詞來吸引客戶投保,實際上則把大部分金額連結到投資工具上,過去因而造成不少稅負糾紛。
 
金管會10月1日實施投資型保單「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的最低比率規範」,要求被保險人需依據年齡調整投保金額比率,讓投資型保單有一定比率的保險性質存在,就是要避免消費者用保險名義,行投資之實,但又利用保險給付不必課稅的好處來規避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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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2007.11.28
 
為確保消費者獲得完整保險理賠的權益,保險局初步決議,最快明年1月起,依照資本適足率(RBC)、國際信評或申訴率等各項指標,將保險公司分為「ABC」三個等級,提供消費者做為投保的參考依據。
 
保險公司高階主管比喻,這好比主管機關為保險公司近幾個月的表現打分數,並且將分數結果「透明化」。其中,最重要的依據為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因為資本適足率越高,代表保險公司的資本淨值足以承受愈大的風險,即使遇上大型天災、重大理賠案,也能承受得住。
 
保險局研擬,若保險公司資本適足達300%以上,則屬優質的「A級」保險公司,以產險公司為例,富邦、明台、國泰世紀等,都將歸類於「A級」;而資本適足率為200%300%之間,則為「B級」的保險公司,約有六成以上的保險公司將落於這個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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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11.28
 
消費者購買投資型保單,別被假設性的亮麗報酬率沖昏頭,金管會昨(27)日表示,投資型保單必須分析「收益情境」,說明可能賠錢的情況,其中連動債券保單更必須揭露「最大可能損失」。
 
金管會指出,投資型保單最大特色就是由保戶自負投資風險,因此,若投資不當,當保戶身故時,家人所領的身故保險金,可能還低於所繳出去的保費。
 
保險局指出,投資型保單已經占新契約保費的63.4%,因為占率很高,申訴案件也比較多。保戶要購買之前,一定要先留意投資型保單所揭露的相關資訊,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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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07.11.25
 
南山人壽推出「南山人壽財星報喜躉繳變額壽險」,屬於費用後收型設計,讓投資人有機會以較高比例的金額來投資,有助於創造較高獲利空間。
 
南山人壽壽險企劃部副總經理劉桂如指出,這張保單與傳統投資型保單最大的差異,在於保戶繳交費用時,並無收取保費費用,因此保戶一開始即可將所投入繳交的費用先拿來投資,以把握先機爭取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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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11.22
 
近來保險市場又爆發保險公司業務員與客戶招攬糾紛,金管會指出,已針對多家保險公司檢查有無不當行銷,若是保險經紀人公司違規,最重可吊照停止執業;若是保險公司違規,之前已有業者被處裁撤公司通訊處。
 
保險公司不當行銷的問題存在已久,據金管會上半年的統計,人身保險中,非理賠部分的保險爭議,以招攬糾紛所占比重最高,達48.89%,其次才是契約變更、要保人非親簽等問題;財產保險非理賠部分的爭議,同樣以招攬糾紛比重居冠,達19.05%。為了減少招攬爭議,金管會日前已決定,把保戶申訴列為對保險公司管理的參考,也將作為開辦外幣保單的審核指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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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11.22
 
保險業者以「基金」、「存款」名義銷售保單,在市場時有所聞,保險局官員提醒,消費者最常被廣告中強調「有增值、滿期領回等條件、具儲蓄性質的壽險保單」,和「有投資收益的投資型保單」誤導。
 
保險業者指出,以有「複利增值」效果的保單來說,業務員可能會以期滿可領回一筆保單價值準備金,且這筆保單價值準備金還有增值效果等話術,來吸引客戶購買保單。
 
事實上,領回的金額若要高出所繳的保費,通常要等15年、甚至20年的時間,再辦理解約,領到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才有機會高出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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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11.20
 
近來民法繼承編「父債子還」的議題廣受討論,如果高額負債的長輩可將手邊保單儘早安排,繼承人又能即時辦理拋棄繼承,便可減少這類問題發生。國際紐約人壽建議民眾,買保險時,保險受益人欄位除填上想照顧的家人外,最好依順位多填一欄「法定繼承人」,以免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罹難,保險金會被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課稅。
 
國際紐約人壽行政中心副總經理楊鈞霆表示,很多民眾不知道,買保險時,受益人指定是一門很大的學問。根據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另外第112條也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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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11.20
 
保險局上周決定,明年壽險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將維持和今年相同水準。如此一來,傳統壽險保單將維持與目前相同的保費,保戶希望能買到便宜壽險保單的期待恐怕會落空。
 
過去五年因為市場利率快速下滑,主管機關不斷調降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讓傳統壽險保單愈來愈貴。業者便形容,去年和今年的保費,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貴的。
 
傳統壽險保單變貴,讓市場買氣直線下滑,原本主流的地位已被利率變動型壽險和投資型壽險保單取代。
 
壽險業統計,今年投資型保單加上利率變動型壽險,在新契約的比重合計達八成,傳統壽險保單只剩下兩成。如果明年保費維持不變,占率可能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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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11.06
 
金管會近期核准國際紐約人壽一張創新醫療險,首創國內同類型商品特別為零至14歲幼童設計特定傷病、傷害骨折與食物中毒三項專屬保險金,同時也是首件醫療險保單將腸病毒等八項傷病列入保障範圍。因屬新型態設計,將獲得六個月的創新商品「保護期」,其他同業短期間不能跟進,這也是今年以來首張獲得創新保護期的健康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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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孫中英】 2007.11.06
 
目前壽險業,競相推出「帳戶型醫療險」及「限額型醫療險」,這兩種保險,到底怎麼分別?
 
國際紐約人壽協理譚光榮指出,所謂「帳戶型醫療險」,就是投保時約定的保險金額,就如同保戶開了帳戶,帳戶裡的錢,就是當初約定的「總保額」,例如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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