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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李國煌/台北報導】2008.05.20
 
境外所得課稅預計延後1,大戶可舒緩一口氣,不過,稅務專家指出,最終可能還是要課稅,海外所得高的大戶,要好好掌握多出來的1年緩衝期,調整境外所得金額,墊高成本、分批獲利。
 
遠東商銀稅務顧問戴素雲說,這次傳出境外所得課稅的方案,可能延後1年實施,這只是實施時程往後推移,針對多1年緩衝期,投資人2大要點自我評估因應。
 
1、境外所得要課稅,應納稅金不受影響的投資人,不用想太多,不論政府按時實施,或是延後1年施行境外所得課稅,都不受影響。
 
以最低稅負制的5大稅基來看,其它項目都沒有的情況下,單單計算境外所得這一項,一個所得淨額本來在100萬的人,只要境外所得在600萬以內,即使境外所得要課稅,也不受影響。
 
2、境外所得納入計算後,應繳稅金會增加的大戶,不妨好好利用多出來的1年,調整境外所得的金額。
 
戴素雲說,原本,境外所得課稅的實施時程很快就到了,大戶能夠調整境外所得的時間,只有5月到12月,有些早期買進的基金,成本較低,等到明年才贖回的話,帳面收益偏高,可能要多繳稅。
 
一些存在海外的外幣存款,利息收入可能被納入課稅,現在匯回來,做為今年收入,可以不必納入境外所得計算稅基,但台幣匯價強勢,換回台幣不一定划算。
 
現在,可能多出1年的緩衝期,就可以等到明年再處理,屆時,國際股市行情有機會轉佳,贖回收益較高,同時,也比較有充裕的時間,可以等台幣匯價走弱時,再將海外存款匯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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