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吳靜君╱台北報導】2007.12.23
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等險種,通常都有主約及附約形式,並且也講求「保終身」,但是醫療險、重大疾病險是該投保主約?還是附在主險之下的附約?南山人壽副總經理童恩霖表示,以重大疾病險而言,附約保障內容與主約差不多,但保費便宜近一半,如果加計主約的保費,相同保額,保費也便宜近4成。
一般來說,主約與附約最大不同,在於主約是獨立存在,而且一旦重大疾病身故,保險公司就會理賠身故保險金,不過保戶也得冒風險,若不是因重大疾病身故,而是意外死亡,將拿不到身故保險金。
而附約則是依附在主約之下,因此必須主約存在,附約才會存在,所以一旦主約失效,附約的保障內容可能也會因此失效,因此若因重大疾病身亡,也拿不到重大疾病險的身故保險金。
不能只看保費便宜
此外,童恩霖指出,有些主約與附約的核保內容及方式不一樣,所以某些主約不能附加某些附約,像意外險就不能附買重大疾病險。
台灣人壽表示,該買主約或只要附約,不能單看保費便宜,而是要看主要需求,就醫療險及重大疾病險而言,主約和附約理賠內容雖相同,但一旦發生風險,理賠金額就會不同,例如手術費,主約理賠金就會高一點,所以買主約、附約還是依保戶需要的保障內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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