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8.04.22
延長房貸寬限期究竟划不划算?近來不少銀行遇到房貸戶要求延長寬限期,並希望可以談到較優惠的利率,以減輕房貸負擔。不過,銀行主管指出,如果要求銀行延長寬限期,銀行會認為客戶還款能力可能有問題,授信風險增加,利率不但沒辦法減碼優惠,反而可能反向走高。
寬限期指在特定期間內可只還利息不還本金,是不少房貸戶用來減輕還款負擔的方法,銀行主管提醒,由於不少指數型房貸的利率屬於階梯式,利率會隨著房貸時間墊高,所以寬限期愈長,反而無法達到省息的效果。
前幾年房貸市場競爭激烈時,有行庫推出寬限期最長可到五年的房貸方案,隨著消金風暴發生,目前老行庫的房貸寬限期約在二到三年間,新銀行則在一到二年間,如果是小套房產品,有些銀行甚至不提供寬限期。
如果客戶要求延長寬限期,行庫個金部主管指出,只要不超過銀行原則上訂定年限即可。至於客戶如果要求延長寬限期至超過銀行原本規定年限,銀行會採個案評估的方式,並不一定每件房貸案都會通過。
由於指數型房貸目前仍是房貸市場主力,為吸引客戶上門,銀行在設計指數型房貸利率時,通常會分階段計息,前半年至兩年利率較低,第三年起利率便開始跳高。
以合庫銀和土銀為例,合庫銀指數型房貸前半年利率2.68%,第7個月起到第二年起2.94%,第三年起從3.34%起跳;土銀推出的優利遞減型房貸,即使號稱利率可以逐步遞減,但前二年2.77%,第三年還是跳高到3.46%,即使第三年當年度就能獲得利率遞減,利率也會高於3%。
銀行主管指出,不少銀行的房貸寬限期都在二到三年間,寬限期拉得愈長,雖然少了本金負擔,但每月要繳的利息也會愈來愈多,最後反而可能加重整體負擔。
至於部分房貸戶在房貸寬限期到期後,就轉貸到其它銀行,重新享受寬限期,銀行個金部主管指出,除非房貸戶的投資報酬一直高於房貸利率,否則在沒有償還本金的前提下,一直延長寬限期,只是白白讓銀行賺利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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