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楊穆郁/台北報導】2008.06.01
 
期交所研議多時的個股選擇權改現金結算方案,最近終於大致敲定現金結算價計算方式,將採以最後交易日最後交易時間30分鐘以上的平均價位,做為結算價;在各界逐漸形成共識後,新制可望於第3季上路。
 
以國內期權市場今年前5月交易為例,台股指數選擇權日平均成交量約38萬口,但30檔個股選擇權合計日均量僅5千餘口,相差70幾倍。國外先進交易情形,個股選擇權成交量,通常都幾乎和指數選擇權等量齊觀;因此,國內業者和期交所認為,個股選擇權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當然也可望有很大的成長空間,計議將結算制度,改為有助市場更靈活的現金結算制。
 
可是有部分學者認為,個股選擇權改採現金結算制後,恐怕會影響到現貨行情,尤其臨近結算的最後交易日,恐怕會出現人為作價的情情。雖然期貨業者和期交所,均認為目前可發行個股選擇權的30檔個股,都是大型股,人為炒作的困難度很高,但學者仍認為宜慎重其事。幾經溝通,初步決定不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為結算價,而擬以超過最後交易時間30分鐘的一段期間的平均價,做為結算價,以防止人為炒作。
 
期貨公會理事長賀鳴珩表示,以一段時間的平均價做為個股選擇權的結算價,比較不會扭曲現股的價格;另外,改採現金結算後,由於個股選擇權為期交所公開掛牌的商品,且採保證金交易,交易成本應該會比認購(售)權證低,而且和券商符合條件即可發行的認購(售)權證比較,機制比較嚴謹,對交易人的保護也會比較周全。
 
雖然目前可發行個股選擇權標的僅限於30檔個股,遠低於發行權證的標的股;不過,賀鳴珩認為,初期如果可以有半數個股選擇權變得很活絡,對期權市場及期貨商幫助就很可觀;而且就長遠發展來看,採現金結算後,未來個股選擇權交易,可以打破國界的限制,像台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也可以在期交所推出個股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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