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曾桂香/台北報導】 2007.09.13
  
一般而言,很多熟齡父母親,或許因為晚婚,或者二次婚姻,子女的年紀會跟自己相差較大,對子女未來的生活費用、教育費用,要更加用心規畫;永豐銀行金融商品處副總經理滕光亮說,無論身價有多少,都要進行節稅的動作,因為合法節稅不但是一種理財智慧的運用及發揮,更是對自己的資產及下一代負責任的態度與方式。
 
滕光亮指出,為了避免讓遺產稅成為子女的負擔,進行合法的財稅規劃很重要,目前市場上常用的節稅利器有以下4項:包括分年贈與、保險、信託或購買免稅的金融商品
 利器1:每年贈與111萬元,10年轉移上千萬元若父母要贈與財產給小孩,可透過「分次贈與」與「一次贈與」,其中分次贈與父母每人每年有111萬元的免稅額度,若父母有計畫逐年贈與給子女,10年累積下來,財產可轉移上千萬元。
 
此外,小孩結婚時父母可在前後六個月內,增加一筆贈與免稅額,父母各100萬元,那麼一來,當年度一個小孩的累計免稅額就會提高到 (父111萬元+100萬元母111萬元+100萬元)422萬元。同時,贈與也不限於現金,亦可將房地產按公告現值逐年做部分移轉。
 
利器2:保險兼顧保障與免稅特質,節稅大戶最愛在保險方面,被保險人生前以健康投保人壽保險,而當被保險人死亡時,以繼承人為受益人所取得的人壽保險給付,不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這裡要特別提醒,若保單沒有指定繼承人為受益人,保險理賠金就要納入遺產總額課稅。(自民國95年1月1日,最低稅賦制上路後,新購保單若「要保人≠ 受益人」,保險死亡給付須由受益人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最低稅賦,其受益人每一申報戶有3,000萬元的死亡保險金免稅額仍可善加利用。)
 
利器3:利用股票信託轉移,降低遺產總額雖然每年有111萬元的免稅贈與額度,但對許多身價上億元的高資產族仍緩不濟急,於是「信託」成為大戶的最愛,其中以「股權信託」最具節稅效益。
 
利器4:購買免稅金融商品,現階段由於我國所得稅法在個人部分係採「屬地主義」,所以個人境外存款或投資的境外基金、連動式商品的所得收益都是免稅的。換句話說,投資於海外基金或連動債等海外金融商品的投資收益,不管是配息或資本利得都不會被課個人所得稅 (原則上海外所得,自民國9811日後課稅),但在身故之後仍會被納入遺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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